文章收藏 · 2022年11月21号 0

孙立平:这三件事:是我们面对贫富差距时应当做的

贫富差距无疑是当今世界最大的问题之一。围绕这个问题产生的分歧,也是很多社会内部撕裂的重要原因。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应当对这个问题抱持一种什么样的态度?我们应该做些什么?我想谈三点最基本的看法【特别说明一点,这里所说的贫富差距是指在正常经济活动中形成的贫富差距,不包括非法的财富聚敛,如贪污腐败、以权谋私、官商勾结等。那些属于非法行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处理】。

哪怕是从提高穷人福祉的角度来考虑,最根本上的也是要提高我们创造财富的能力

许多事情,从不同角度多做一些掂量,得到的答案会很不相同。如果仅就一个特定的地方来看,一些地方的贫富差距可以说能达到令人难以容忍的地步。但如果将视野扩大一点,感觉可能就会是另一回事。比如,如果在国内让你选择,你是选择贫富差距较大而整体比较发达的广东,还是贫富差可能小一点但整体不太发达的西部省份?答案是不言自明的。就国家之间而言也是如此,一些发达国家的贫富差距可能更大,但如果把一些国家的国门打开,人们会往哪里跑?可能不会往贫富差距小一点但总体很贫穷的国家跑,而是会往贫富差距更大的发达国家跑。

请各位不要误解,我不是说经济发达贫富差距大就合理。我想说的是,在事实已经既定的情况下,脚比嘴更诚实。一个人可能在嘴上甚或在内心里对贫富差距深恶痛绝,但要让他选择,他选择的可能还是整体经济比较发达人们生活水平比较高但贫富差距也可能比较大的地方。因为这些地方整体的生活水平还是要高一些,哪怕在两种选择之中他都是处于底层。这说明,人们的心结可能更多在贫富差距上,但对生活的现实掂量,还是会偏向整体福祉高的地方。这说明,实际的生活水平是更硬的道理。

正因为这样,才有了我在前几天说的一句话:共同富裕从根本上取决于我们创造财富的能力。其实这句话说得更准确一点应该是:哪怕是从提高最底层人们福祉的角度来说,关键还是取决于我们创造财富的能力。历史可以更清楚地告诉我们这一点。许多研究都表明,人类富裕起来其实也就是最近两个世纪的事情。凯恩斯说,从有史以来,比如说,从公元前2000年开始,到18世纪初期,生活在世界各个文明中心的人们的生活水平,并没有发生多大的变化。一直到公元1700年为止的4000年间,某些时期的生活水平也许比别的时期要高上50%,但不会超过100%。

另一位经济学家麦克洛斯基也说,两个世纪前,全世界人均每天的收入折合成现价是3美元,而且自人类社会诞生以来就一直维持在这一水平。但现在,这一数字增加了10倍,达到33美元。当然这是若干年前的数字。她更进一步指出,1800年以来,穷人的致富,95%不是来自慈善,而是来自经济生产力的提升。

就中国的情况而言,也是如此。改革开放之前,多数人的工资也就在30-50元之间,农民的收入就更不用说了。那时,一部分人的吃饭都是问题。当时城市人均居住面积大约在7-8平米之间。变化是发生在改革开放之后。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人们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到1986年,中国首次出现私人拥有的小汽车,现在城市居民人均住房面积达到大约40平米左右。当然,在这个过程中,贫富差距确实是在急剧拉大。但我们不能否认,就大多数人来说,生活水平是在明显提高的。

这就告诉我们,无论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提高创造财富的能力,都是最首要的事情。我们绝不能忘记这一点。

经济发展不能解决所有问题,需要在分配与消费环节上进行适当干预

但问题是,在科技不断发展,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人们的生活和福祉在日益改善的同时,贫富差距确实在不断拉大。不但不断拉大,而且这种差距的拉大似乎在成为一种不可遏止的趋势。皮凯蒂在《21世纪资本论》一书中指出,除了在1910-1950年间不平等呈现缩小的趋势外,这个趋势几乎没有变过。特别是,80年代后,从整个世界来说,不平等呈进一步扩大的趋势。他说,实际上,无论是在世界,还是在中国,贫富差距这些年都不但越拉越大,而且越拉越快。甚至贫富差距拉大的速度,远远快于经济增长的速度。

而且在这当中,有两个情况特别值得注意。第一,在快速经济发展的过程中,相当一部分人没有能够享受到发展的成果。在我国也是如此。在改革初期初期,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几乎整个社会的经济状况都得到了明显的改善。但在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之后,贫富差距开始急剧拉大,开始有越来越多的人不但没有从经济发展中直接受益,有的甚至成为实际上的利益受损者。第二,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一部分人,而且似乎是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被从经济活动中淘汰出去,用赫拉利的话来说,将来最可怕的是,一个被社会淘汰的无用阶级的产生。这在西方发达国家更为明显。

在一个力求实现公平正义的时代,不应该在这种情况面前无所作为。但令人多少有些沮丧的是,如何在经济发展的同时有成效地遏止贫富差距的恶化,如何使得社会成员更公平地拥有财富,在这个问题上至今也没有找到更好的办法。皮凯蒂讲到的在1910-1950年间不平等呈现缩小的趋势,其实那是因为在那段期间有两次世界大战,有一次世界性的经济危机即30年代大萧条。在战争和危机中,富人的财富消失得更多,从而使得世界显得更为平等。但我们知道,这完全是一种不可取的方式。况且,在那样的背景下,虽然由于富人的财富消失更多而使社会显得更为平等,但实际上,那时穷人的生活更为悲惨。

难道舍此之外就没有其他缓解贫富差距的办法吗?当然不是,补救性的措施是存在的。前些年,芝加哥大学的两位教授曾经做过一个研究:从2000年到2011年年底,美国最富10%的人与最穷10%的人相比,收入差距扩大了19%。这说明,收入意义上的贫富差距在扩大。但在同样时间里,两者之间的消费比却从2000年的4.2倍,下降到了2011年的3.9倍。这个研究说明,在两者收入差距扩大的同时,他们在消费上的差距却缩小了。那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结果?显然是由于再分配和对消费过程的干预。

有经济学家提出一个分类:收入分配、财富分配、消费分配。他们认为这三者不是完全一致的。这其中的道理是说,当贫富差距扩大成为一种趋势,我们已经有点无能为力,而且这种差距也是为社会所需要的情况下,我们能不能通过另外一套办法,把这个消费分配差距保持在一个比较小的、比较低的水平上?而这就需要一整套有效的、公平的国民收入分配体系的建立。这也是第二次分配和第三次分配需要存在的原因。但我们一定要知道,这在很大程度上也只能是一种补救的措施,并往往与经济发展的要求相矛盾。正因为如此,各国政府做这件事情的事情,都小心翼翼。

在当今的时代,更要考虑如何让积累的财富用另一种方式造福社会

其实,即使是由第二次分配,甚至第三次分配进行干预,那也只是一种补救。其所能做到的是,即使是在贫富差距不断拉大的情况下,使得穷人也能在生活上过得去,甚至也能过上一种相对体面的生活,而并不意味着人们在财富的占有上会更为平等。这是一个让人在道义上很难认同,但在现实中却不得不无奈接受的结论。当然,未来如果到了文明的更高级阶段,这个困境也许能够改变,但在今天显然还没有到这个阶段。

我们今天面对的现实是:一方面,我们确实面临着巨大的贫富差距;另一方面,人类在整体上逐步走出匮乏阶段而进入一个相对丰裕的阶段。在这样的时候,贫富差距的性质也发生了重要的变化。在匮乏阶段,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是一个残酷的现实。那时,由于资源极为有限,如果有人过多地占有资源,确实会使另外一些人无法生存下去。但现在的情况明显不同了,在一些已经进入丰裕阶段的社会,在财富不断集中的同时,其他人包括穷人的生活也在不断改善,甚至也能过上一种比较体面的生活,这已经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现实。

这时,财富的性质也在发生变化。在匮乏阶段,人们的收入和财富与消费水平,是直接对应的,贫富与生活水平是直接对应的。而在丰裕社会中,收入和财富拥有的水平与个人的消费已经不完全是对应关系。在极端的情况下,甚至关系有限。就富人来说,就算其生活奢侈一点,就算他挥霍无度吧,在大多数情况下,用在生活上的费用在其总财富中也往往微不足道。这就是我们经常说的,腰缠万贯,每日不过三餐;广厦千间,夜寝不过六尺。现在我想问的问题是,如果一个人拥有大量的财富,超出其消费所需的那部分财富应当怎么看?

其实这部分财富已经具有了越来越大的社会性。我记得是冯仑还是谁说过这样一句话,当你拥有大量财富的时候,这笔财富实际上已经不是你的了。当然,这笔财富在法律的意义上是他的,但他能够用这笔财富干什么呢?可能主要还是用来做事情。这个财富最终要服务于社会。如果社会能够用合适的制度来引导,将这部分集中起来的财富主要用于经济与社会发展,如投资,如创新,如扩大生产规模,如公益和慈善事业,又有何不可?真正不能造福于社会的是那些黑色的或灰色的财富,因为这样的财富只能以某种方式隐匿起来或转移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