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德哥尔摩综合症(Stockholm syndrome),斯德哥尔摩效应,又称斯德哥尔摩症候群或者称为人质情结或人质综合症,是指犯罪的被害者对于犯罪者产生情感,甚至反过来帮助犯罪者的一种情结。这个情感造成被害人对加害人产生好感、依赖心、甚至协助加害于他人。
西方心理学家这样解释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人质会对劫持者产生一种心理上的依赖感。他们的生死操在劫持者手里,劫持者让他们活下来,他们便不胜感激。他们与劫持者共命运,把劫持者的前途当成自己的前途,把劫持者的安危视为自己的安危。于是,他们采取了“我们反对他们”的态度,把当局当成了敌人。
条件:
西方心理学家这样解释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人质会对劫持者产生一种心理上的依赖感。他们的生死操在劫持者手里,劫持者让他们活下来,他们便不胜感激。他们与劫持者共命运,把劫持者的前途当成自己的前途,把劫持者的安危视为自己的安危。于是,他们采取了“我们反对他们”的态度,把当局当成了敌人。
特征
1、人斯德哥尔摩综合症质必须有真正感到绑匪(加害者)威胁到自己的存活。 2、在遭挟持过程中,人质必须体认出绑匪(加害者)可能略施小惠的举动。 3、除了绑匪的单一看法之外,人质必须与所有其他观点隔离(通常得不到外界的讯息)。 4、人质必须相信,要脱逃是不可能的。 此外,日常生活中,也有类似的现象,但由于情节较轻,不被重视。通常有三个特征: 1、受害者感到害怕,产生严重的心里恐惧。 2、受害者最终安全的离开,没有实际的身体上的伤害。 3、受害者对于类似情况始终不知所措。 而通常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会经历以下四大历程: 1、恐惧:因为突如其来的胁迫与威吓导致现况改变。 2、害怕:垄罩在不安的环境中,身心皆受威胁。 3、同情:和挟持者长期相处体认到对方不得已行为,且并未受到‘直接’伤害。 4、帮助:给予挟持者无形帮助如配合,不逃脱,安抚等;或有形帮助如协助逃脱,向法官说情,一起逃亡等。
案例:
1973年8月23日,两名有前科的罪犯Jan Erik Olsson与Clark Olofsson,在意图抢劫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市内最大的一家银行失败后,挟持了四位银行职员,在警方与歹徒僵持了130个小时之后,因歹徒放弃而结束。然而这起事件发生后几个月,这四名遭受挟持的银行职员,仍然对绑架他们的人显露出怜悯的情感,他们拒绝在法院指控这些绑匪,甚至还为他们筹措法律辩护的资金,他们都表明并不痛恨歹徒,并表达他们对歹徒非但没有伤害他们却对他们照顾的感激,并对警察采取敌对态度。更甚者,人质中一名女职员Christian竟然还爱上劫匪Olofsson,并与他在服刑期间订婚。 这两名抢匪劫持人质达六天之久,在这期间他们威胁受俘者的性命,但有时也表现出仁慈的一面。在出人意表的心理错综转变下,这四名人质抗拒政府最终营救他们的努力。这件事激发了社会科学家,他们想要了解在掳人者与遭挟持者之间的这份感情结合,到底是发生在这起斯德哥尔摩银行抢案的一宗特例,还是这种情感结合代表了一种普遍的心理反应。而后来的研究显示,这起研究学者称为“斯德哥尔摩症候群”的事件,令人惊讶的普遍。研究者发现到这种症候群的例子见诸于各种不同的经验中,从集中营的囚犯、战俘、受虐妇女与乱伦的受害者,都可能发生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经验。以人质为例,如果符合下列条件,任何人都有可能遭受到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第1,是要你切实感觉到你的生命受到威胁,让你感觉到,至于是不是要发生不一定。然后相信这个施暴的人随时会这么做,是毫不犹豫。 第2,这个施暴的人一定会给你施以小恩小惠,最关键的条件。如在你各种绝望的情况下给你水喝。 第3,除了他给所控制的信息和思想,任何其它信息都不让你得到,完全隔离了。 第4,让你感到无路可逃。 有了这4个条件下,人们就会产生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警方找来心理学家:三个人质为甚么在最后的性命关头都帮匪徒逃命呢?专家深入研究,结论是:人性能承受的恐惧有一条脆弱的底线。当人遇上了一个凶狂的杀手,杀手不讲理,随时要取他的命,人质就会把生命权渐渐付托给这个凶徒。时间拖久了,人质吃一口饭、喝一口水,每一呼吸,他自己都会觉得是恐怖份子对他的宽忍和慈悲。对於绑架自己的暴徒,他的恐惧,会先转化为对他的感激,然后变为一种崇拜,最后人质也下意识地以为凶徒的安全,就是自己的安全。 这种屈服于暴虐的弱点,就叫“斯德哥尔摩精神症候群”。一九七四年,美国报业大王赫斯特的孙女派翠西亚被美国的“共生解放军”绑架,最后自己宣明加入共生解放军,并参于抢劫银行,一九七五年九月被捕。
经典案例
1977年5月19日,27岁的卡罗离开位于俄勒冈州尤金市的家乡,起程去探访一位住在北加利福尼亚州的朋友。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北加利福尼亚州距离俄勒冈州大约有644公里的路程,路上她搭了个便车,车上是一家三口,男主人卡门龙,妻子叫珍尼斯。半途中,她突然被勒令举起双手,蒙上眼睛,卡罗被带到了一个屋子的地窖里。 卡罗清楚记得卡门龙把她身上的衣服脱去,一条鞭子抽打在她的身上。以后每天,卡罗先被毒打一顿,然后吊在门檐上,脚尖仅仅踮到一点点地面。卡罗刚开始还拼命挣扎,卡罗最初的一段时间完全生活在黑暗之中,卡门龙特意用金属做了一个双层头罩和像棺材一样的箱子,她在里面不能吃、喝、听、看。卡门龙是一个虐待狂,他崇拜古代的奴隶社会,长期沉迷于带有暴力倾向的色情文学,他把卡罗当成自己的俘虏,而自己就是奴隶主。从卡罗的身上,他得到了征服感和占有感的满足。 在这个小镇,卡门龙夫妇看起来是极为平凡和不起眼的邻居,他们和平常人一样,白天去上班、购物,晚上回家睡觉。卡门龙在当地的一家木材加工厂工作,他们的邻居评价这是很爱安静的三口之家。但是从来没有人了解这一家子的背景。在邻居的眼里,卡门龙是一个沉默寡言的年轻人,他不善和人交友,只喜欢默默一个人干活。卡门龙几年前毕业于当地的一所高中,然后在1973年遇上了当时只有15岁的珍尼斯。珍尼斯患有轻度癫痫病,卡门龙就是看上了她对自己百依百顺的优点。卡门龙认为,只要有男人肯要珍尼斯,珍尼斯一定会为这个男人付出任何代价。 卡门龙疯起来的时候会把卡罗的头按在水里,直至几乎窒息,或者接通电线,或者用手扼她的脖子。而鞭打是每天的家常便饭,有时卡门龙还拍下卡罗的照片,然后在家里冲洗。每当卡门龙折磨卡罗的时候,他就会变得异常兴奋。卡门龙还想出了千奇百怪的主意来实施自己的虐待欲,包括在地下杂志上剪下一份据称是出售灵魂的契约,强迫卡罗签下。他还在卡罗的阴唇上穿了一个洞,说这是他们的“结婚戒指”,并说希望有一天可以和她生孩子。当确定卡罗不会试图逃跑时,卡门龙决定要和卡罗结婚。自此,卡罗有了更多的自由,她可以每天去洗澡、干家务活,甚至允许她出外慢跑,而卡罗每次总是会回来。一些邻居也开始看到了卡罗,他们都以为她是这家的保姆。 1980年,卡罗甚至可以到外面打工。实际上已被绑架了三年的卡罗这时有许多机会可以逃跑,但是她并没有这样做。卡罗被囚禁了7年,直到卡门龙的妻子珍尼斯突然良心发现,加上嫉妒卡罗的“得宠”,帮助她逃离了这个地狱。难以置信的是,卡罗在回到自己的家以后,还一直打电话给卡门龙,他哭着企求她回来,而卡罗向他保证决不起诉他。直到卡门龙的妻子珍尼斯离开了卡门龙,找到了一个心理医生,他们聊了将近2个小时,珍尼斯把故事全部说了出来,心理医生报了警。 1984年11月,卡门龙被正式逮捕。在法庭上,主控官描述了卡门龙最喜爱的一部电影,片中讲述了一个虐待狂绑架了一个年轻的姑娘,并把她变成一个顺从的性奴。这个女孩最终变得忠心耿耿,甚至为她的“主人”牺牲了生命。主控官试图以这种戏剧化的形象,向陪审团证明卡门龙如何深受这部电影的影响,而卡罗也和片中的女孩一样,被卡门龙完完全全洗了脑而丧失了个人的意志。此外,压在卡罗身上的是一种无形的恐惧和枷锁,因为害怕报复,所以她一直不敢逃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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