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明确“生产建设兵团”并不是新疆独有的,在新中国历史上存在过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北京军区内蒙古生产建设兵团,沈阳军区黑龙江生产建设兵团、兰州军区生产建设兵团,云南生产建设兵团,广州军区生产建设兵团,安徽生产建设兵团,江苏生产建设兵团,浙江生产建设兵团,山东生产建设兵团,福建生产建设兵团,湖北生产建设兵团,福州军区江西生产建设兵团等。这些兵团大都在1974年到1975年撤销,成为地方农垦系统。而“新疆军区生产建设兵团”也是在1975年撤销的,1981年恢复,但是名称改为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去掉了“军区”两个字。
首先明确一个认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跟中国人民解放军没有任何隶属关系,兵团有军事部,就相当于其他省级行政区的省军区(不能说一个省有省军区,它就跟解放军有隶属关系吧),武警兵团总队就相当于其他省级行政区的武警总队。
关于百度的那些“党政军企合一”,“自行管理内部事务”,“双重领导”,“新建集团”,“屯垦戍边”本文都不解释,有兴趣可以自己看百度——因为越解释越乱。
简单说,列位就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理解为一个特殊的省好了。兵团有司令部,有14个师(其中13个农业师,当然现在在有意弱化农业的痕迹,一个建工师,就是第十一师),有近200个农牧团场,数不清的连队,还有建筑施工企业,其他各种类型的企业。
(1)首先
首先说司令部——师——团——连队。司令部就相当于省委省政府,师就相当于市委市政府,团场就相当于县委县政府,连队就相当于村。司令部在乌鲁木齐市,第一师在阿克苏地区,第二师在巴州,第三师在喀什地区和克州,第四师在伊犁州直,第五师在博州,第六师在昌吉州(五家渠,这个待会儿说),第七师在伊犁州直的奎屯市和塔城地区,第八师在昌吉州和塔城地区(石河子,这个也待会儿说),第九师在塔城地区,第十师在阿勒泰地区,十一师在乌鲁木齐市(建工师,没有团场),十二师在乌鲁木齐市、昌吉州和吐鲁番市(221团在吐鲁番市),十三师在哈密市,十四师在和田地区。把十四个师当做十四个地级市,他们正好分布在全疆各个地州。
问题到这儿就出来了,我们说的是相当于省、地级市(地区,州),县和村,但是其实它并不完全是。为什么呢?因为中国的行政区划上没有司令部、师、团、连,这就比较尴尬了——兵团以什么身份对外呢?团场在很大程度上是以一个经济实体的身份出现,兵团序列的普通人其实是团场这个“国企”的农业工人,但是团场所在的县市又不会去干涉团场内部行政……其实我写的都觉得很别扭。在2017年年底成立兵团人大工委,授予兵团行政执法权之前,兵团其实是没有行政执法权的。但是各个师又会根据自己的实际工作出台一些行政文件,毕竟建制齐全,什么发改、工信、公安、农业、水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教育、交通人家都有。但是这些文件与地方发生冲突的时候,所在地的行政机关又不认可(兵团和地方的关系,本文不说了,反正没想的那么好)……所以再说一次,我写的都很别扭……说回团场,团场既然是一个经济实体,所以那就要交税,问题是团场和兵团所属的企业税交给谁呢?显然交给国家和新疆地方——因为团场没有行政权,自然也没有收税权——然后新疆地方再把那部分税款返回给兵团。兵团当年建设的时候,提出的一个口号就是不与民争地,所以兵团在新疆这种绿洲农业区,除了少数师之外,其他大部分师占据的其实都是绿洲下游边缘不太好的地方(当然经过这么多年兵团开发有些地方已经很好了,但是这并不等于那些地方一开始就很好),本身就比较贫困,而又没有税收,所以就更困难。这就引出了第二个问题。
(2)其次
不敢妄加揣测国家政策,但是我个人觉得解决兵团经济困难是很重要的一方面——设立自治区直属兵团县级城市。最早是石河子市,后来陆续设立了五家渠市、阿拉尔市和图木舒克市,然后大概沉寂了十年左右,设立了北屯市,再往后就设立的比较多了。
目前基本上是按照一个师,一个县级市这样来设置的。第一师,阿拉尔市(阿拉尔市是兵团南疆中心城市);第二师铁门关市;第三师图木舒克市;第四师可克达拉市;第五师双河市;第六师五家渠市(接前面,因为五家渠设立的比较早,所以很多人以为五家渠市就是第六师的全部,实际上第六师有好多团场分布在昌吉州,这就是前面写第六师在昌吉州的原因);第七师胡杨河市;第八师石河子市(石河子市是兵团中心城市,与五家渠一样,因为设立非常早,所以很多人以为石河子市就是第八师的全部,实际上第八师有好多团场分布在昌吉州和塔城地区,这就是前面写第八师在昌吉州和塔城地区的原因);第九师小白杨市(目前国务院好像还没批准设立,筹备中);第十师北屯市;十一师是建工师,好像没有设立;十二师北亭市(目前国务院好像还没批准设立,筹备中);十三师红星市(目前国务院好像还没批准设立,筹备中)(刚从十三师的一个师弟那里得到消息, 十三师拟建新星市,原来拟建红星市和东北重名,已经更改了);十四师昆玉市。
这些县级市名义上属于自治区直辖,实际上实行的是“师市合一”的体制,归兵团各师管理,县级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级行政区,所有县级市拥有的权力,这些市也全部拥有,当然也包括收税权,除了农垦还有兵团企业以及市域范围内的其他工商业税收。这部分税收由师市税务局交自治区局,然后再转回来。不多说,自己想……
(3)第三
一师一市(甚至有的师还要建立第二座城市)解决了行政区划的一些问题,但是并没有解决全部,毕竟上有司令部,下有团场,都比较尴尬。2017年年底,兵团设立了人大工委,授予了兵团在所辖区域内的行政执法权,个人认为算是初步解决了兵团这个别扭的问题,兵团各个团场的税收,理论上以后应该交给所在师市的税务部门,司令部应该成立兵团税务部门(目前没有,属于我瞎想的内容),师市的税务部门把税收直接交给兵团税务部门。
而有了行政执法权,除师市之外的兵团各个团场、连队其实更像传统意义上的县和村了。这也是我说以后可以越来越多的把兵团当做一个省,师当做地级市(地区、州),团场当做县,连队当做村的理由。
大概写到这里,我认为把兵团是什么,兵团的行政体系大概说清楚了。
(4)第四
兵团的法院和检察院系统,跟行政没啥关系,咱也不懂,不乱写了。
(5)第五
还有一个建工师的问题。
第十一师和建工师,是一个实体两块牌子。建工师以前下属的叫工几团,工几团的,现在改为兵几建,兵几建的,比如兵四建,兵七建,兵八建……都是建筑施工企业。现在这些单位好像都是兵团建工的全资子公司,而建工师(十一师)是兵团建工的国有企业出资人代表。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管理。当然建工师(十一师)下属还有其他勘察设计施工单位。
兵团下属也还有很多类型的工业企业,由兵团国资委管着没必要细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