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资料 · 2010年01月4号 0

募兵制

中国古代兵制之一。
  春秋吴起简募良材,以招募而不是传统征发形式组建了列国的第一只特种精锐部队——武卒。从前,春秋时代,征兵工作主要面向城市户口,随着战争规模的扩大,农村征兵工作也有声有色了,但征来的人没工资,还得自己解决武器和粮食。有时候打仗打到半道,天转冷了,还得自己写信给老家,让老娘给做冬衣,让老爹给送过来,真是赔本又赔命啊。打完仗,征来的兵员摸摸脑袋如果还在的话,就各回各家继续从事乡间劳动。战场上的事,好像梦一场,只把那黄沙战血染过的武器藏在地窖里,希望再也不要拿出来用它。吴起改革了这传统的征兵制,他以苛刻的筛选标准招募士兵,一旦入伍吴起就发给他们工资,成为职业军人,而不是临时征发打完仗就回家。这些人放下手中的农活出来扛戟,相当于找到一份长期工作,不但拿薪水,还“一人入伍,全家光荣”:全家免去徭役赋税,还赐给土地房屋。
  这种“募兵制”的选兵标准很高,要求全副三层衣甲——即“上身甲”、“股甲”、“胫甲”。当时没有裤子,人们下身是裙子——对于军人来说就是裙状的皮革“股甲”。裙子里边光着大腿,从膝盖以下有半截裤筒似的胫衣套在小腿上——胫衣是由从前远古时代的绑腿进化来的,未来将继续向上扩张成为裤子(但现在还没有裤子,只是小腿上的胫衣),对于军人来讲小腿上的胫衣就是皮革的“胫甲”。穿好这上身甲、股甲、胫甲三层衣甲,脑袋上再着胄(青铜头盔),操十二石之弩,挎箭五十枚,荷戈,带剑,裹三日之粮,负重奔跑,由拂晓至日中,能奔跑一百里者,才能应征人伍。当时的一百里相当现在的41.5公里,等于全程马拉松赛,要求半天跑完,而且这些大兵背了那么多兵甲武器,可不是背心裤衩呀。我们由此也可以判断,先秦人在身高、体能和耐力方面,都比现代人出色!
  “募兵制”选出的人叫做“武卒”,录取之后按各人特长进行编队,职责与武器各有序列。吴起采取由单兵到多兵、分队到合成的循序渐进的训练方法,使武卒完全脱离生产,专心操演,成为“常备兵”,明显不同于过于业余兼职的“征发兵”,是一种史无先例的创举,开后代募兵制的先河。这些职业化的军人,骁勇善战,立了功还有赏爵和田地
  自唐五代以后,募兵制取代征兵制,为封建时代兵制的一大变革。宋朝不论禁兵、厢兵,还是南宋的屯驻大军等,一般都采用招募的办法。灾年招募流民和饥民当兵,是宋朝一项传统国策。统治者认为,将壮健者招募当兵后,老弱者就不可能揭竿反抗,这是防止灾年爆发农民起义的对策。招募军伍子弟,也成为宋朝重要兵源。此外,壮健的罪犯也刺配当兵,特别是充当厢兵。在兵源枯竭的情况下,统治者也往往强行抓夫,给民间造成很大的骚扰和痛苦。
  招兵的主要体格标准是身长,还须检查跑跳动作和视力。宋太祖赵匡胤最早将强壮的军士选充“兵样”,分送各地,用作招募的标兵。后又改置“等长杖”,按身长尺寸招兵,各种番号的禁兵、厢兵等,身长标准也各有等差。招募为兵者,必须在脸、臂或手部刺字,以防逃亡,这是当兵的耻辱标记。军士由一支军队转换另一支军队,也须改刺番号。刺字完毕,则发放衣鞋、钱币等,称“招刺利物”。宋朝尽管设置等长杖,而实际招募时,也可明令降低身长标准。至于官吏在招兵时,以老弱病患者滥充强壮者,更是屡见不鲜。
  宋朝对各级禁兵、厢兵将士,屯驻大军将士等,都发放军俸。军俸级别极为复杂,既有官兵差别,官与兵又各有等差,因各地币制、物价等差异,又形成地区差别。军士的正俸一般包括料钱、月粮和春冬衣。此外,还有郊祀赏赐、特支钱、雪寒钱、柴炭钱、银鞋钱、薪水钱,因立战功等原因而颁发的军赏,往沿边或外地出戌时发放领取钱米的口券,此类固定性或临时性的补助,名目繁多,难以悉数。宋朝军士大都携带家眷,居住兵营。一般情况,上等禁兵的收入可维持全家温饱,而厢兵收入微薄,不足以糊口,加之军官经常欺压和奴役军士,克扣薪饷,使很多军士生计艰窘,不得不兼营他业,因而严重影响宋军的战斗力。军士逃亡和反抗事件也层出不穷。
  宋朝对各级军士每年或不定期地实行拣选。壮健骁勇的军士可由厢兵升禁兵,禁兵中的下、中、上等兵直至皇帝近卫班直亦可依次升迁。不合格的军士则须降低军种和军级。老弱残疾的军士,可充当“小分”或“剩员”,领取一半军俸,担任军中各种杂役,也可削除军籍,回乡务农,或任便居止。但拣选制往往徒具形式,并不认真执行。
  因招刺太滥,拣选不实,训练颇差,使宋军维持一支素质甚差的庞大队伍,巨额的军费开支,常占据宋朝财政支出的十分之七八,造成严重的财政危机,大大加重人民的税役负担。大量军士脱离农业,造成农业劳动力的短缺,影响农业生产的正常发展,甚至出现了肥沃农田大量抛荒的严重后果。
  (王曾瑜)
  辽清宁四年(1058)三月,募天德、东胜等处武健者从军。天庆八年(1118),置怨军八营两万八千余人,皆系招募而来。金代亦有招募军士之举。
  元明两代,军户是军队的主要成分,但募兵依然存在。元初平江南,曾招募勇士组成答剌罕军。答剌罕,意即自在,许以军前所掠人口财物,归其自有。后该军解散,众兵四出剽掠。至元十七年(1280),令江、淮诸路复招集答剌罕军。直到元代末年,曾在各处多次招募军士。明建文年间,朱棣起兵“靖难”,曾募北平、保定、永平三府民为军。建文四年(1402)十二月罢。明景帝即位后,明军主力因土木之变丧失殆尽,故四出招募天下义兵。以后凡缺兵员,往往用募兵之法补充。此举虽增加了军费负担,但招募之兵战斗力远较军户为高。如戚继光募兵所建之戚家军,俞大猷募兵所建之俞家军,都堪称劲旅。
  清末新建陆军时(见新军),即实行募兵制,要求应募者年龄在二十至二十五岁之间,身高四尺八寸以上,五官端正,体质强壮,没有犯罪记录,且须报明三代以内家人的情况。以后,民国时期,军队亦多系招募而来。
  唐玄宗为增强军事力量,实行了募兵制。募兵制由国家招募丁男当兵,供给衣食,免征赋役。这就减轻了农民的兵役负担,节省了府兵往来与路途的消耗,有利于生产的发展,封建国家也得以建立一支强有力的军队。不过,募兵制的士兵以当兵为职业,将领长期统帅一支军队,兵将之间有了隶属关系,导致军阀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