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将通过对以下四个方面的探讨,来分享我对互联网医院的理解。
- 互联网医院的背景;
- 目前互联网医院的主流的模式;
- 互联网医院的构成要素和开电子处方流程;
- 互联网医院对主要参与体的影响。
一、互联网医院的背景
国家政策:在2015年7月与9月,国务院接连发布两项与医疗改革密切相关的文件,即《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和《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鼓励医疗机构积极探索互联网延伸医嘱、电子处方等网络医疗健康服务应用。初衷是解决分级诊疗和贫困地方医疗资源缺乏的问题。
关键词:分级诊疗、贫困地区医疗资源缺乏。
首个互联网医院:2015年12月7号,桐乡市政府、微医、桐乡第四人民医院参与启动全国首个乌镇互联网医院。成立的公司名称:乌镇互联网医院(桐乡)有限公司。
自此就挂起了互联网医院的大风。
意义:以前互联网医疗只能是在线咨询,不能做诊疗服务。而互联网医院可以在线复诊、远程会诊、开电子处方。
注意限制条件:
- 常见病和慢性病;
- 初诊。
二、互联网医院的主流模式
2018年4月25日,国务院发布了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意见》中提出了两种互联网医院模式:
第一种模式是以医疗机构为主体,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拓展服务时间和空间,把互联网医院作为医疗机构的第二名称。第二种是一些互联网公司和企业已经申办了互联网医院,利用互联网公司提供的平台,为患者提供服务。
第一种以医疗机构为主体,即线下医院的互联网化
分为两小类型:
(1)医院自建平台,把部分医生搬到网上,进行网上问诊服务
典型例子有浙一互联网医院由浙江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主导,引进软件,开展网上诊所。
(2)由医院主导,但第三方平台提供技术服务
典型例子是深圳市宝安中医院网上医院,深圳宝安中医院提供诊疗服务(在线问诊、开电子处方),健康160提供技术支持,160大药房提供药品配送。
第二种是互联网企业是主体
申报成立互联网医院公司,但必须要有挂靠的实体医院,不管是自建的、收购的、或者合作的,只有有挂靠的实体医院就行。(因为医生要在该网上医院执业,必须要备案到所挂靠的医院)。
也分为两小类型:
- 乌镇互联网医院(只有一个),由微医集团主导,与地方政府和医院合作,成立公司。
- 银川互联网医院(是一个互联网医院体系,可有多个互联网医院),由政府引主导审核,互联网企业申请互联网医院,必须在当地注册互联网医院公司。也是目前比较常见的,影响比较广的模式。
典型例子有:好大夫的银川智慧互联网医院、微医的宁夏互联网医院、银川丁香互联网医院、春雨的银川春雨互联网医院、京东的银川京东互联网医院、安心医生的银川云海翼互联网医院等17家互联网医院。其中微医集团是在互联网医院体系下最活跃的互联网企业,其旗下有21家互联医院(包括合作的)
3. 如何申请成为互联网医院?
(1)互联网医院有牌照吗?
在中国现行的医疗政策法规下没有关于所谓互联网医院牌照的明文,现运行互联网医院(含云医院、网络医院)均只是平台运营方的自我定义(便于曝光及精准描述)。
(2)申请互联网医院条件
其实目前也没有明文规定申请互联网医院要具备什么条件,不同地方政府还有差异化,根据个人总结,大致有如此三点:
- 必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也就是说,你必须得有一家医院。不管是自建的、收购的还是挂靠医院取得资质的。
- 能提供网上诊疗的服务能力,远程会诊,电子处方,药品配送等。
- 最后就是地方政府不反对你用互联网医院的名称,并且接受监管。
三、网上医院的组成模块和流程
1. 线上问诊
- 医生具备网上问诊的资质(医生执业点在或备案到网上医院);
- 初诊患者是不能网上问诊;
- 问诊的记录可追溯,可查询;
2. 开电子处方
- 医患双方有问诊的过程,医生对患者的病情有一定了解;
- 填写电子处方:诊断结果、医嘱、药品用法用量;
- 医生电子签名。
3.药品的审核配送
- 药师审核;
- 药房发药(对发药的快递也是有要求的,有些快递没有送药的资质)。
但目前没有正式明文法规规定怎样做才是合法的,大家都是摸着石头过河,很多互联网医院流程并不完善,都是在打插边球。例如:医生不一定备案到互联网医院,可能没有问诊的过程就直接开电子处方,有的没有电子签名,电子处方可能也没有药师审核就直接发货等。
四、网上医院对主要的参与主体有什么影响?
前面讲到了两种主要的模式:
- 一是由医院主导的,把线下的医疗服务互联网化;
- 另一种是由企业主导的,利用互联网技术提供医疗服务。
那目前的这两种模式对对整个医疗环境,对医疗的主要参与体:企业、医院、医生、患者,都有什么样的影响呢?
看表:
五、小结
1. 没有解决分级诊疗、贫困地区医疗资源缺乏的问题
从国家发布的几个关于互联网医疗的文件来看,初衷是希望实现分级诊疗、解决贫困地区医疗资源缺乏的问题,但是各家互联网医院的目标基本跟政府的目标的分离的。所以从目前来看,互联网医院对这两个问题并没有带来什么改变。
2. 更好看由医院主动参与,由企业提供技术支持的模式
从市场化的角度来看,目前我更加看好的是由医院主动参与,由互联网企业提供技术支持服务的模式。因为各方利益冲突不大,可以实现双赢。
- 医院:要的是自己的医生和患者不流失,又有点噱头,不需要花很大的成本,有成熟的技术合作实现
- 企业:的目的是掌握处方的主动权,自己搞的话很难找医生,若医院愿意合作,就会带来大量的医生。且企业可以快速的把这种模式复制到另外一家医院身上,大量的处方不断的流入企业,企业再分发到合作药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