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资料 · 2011年01月6号 0

论无意识-弗洛伊德

精神分析告诉我们,压抑过程的实质不在于取消或消除一种本能的观念表现,而在于阻止它成为有意识的。那么,我们就来谈谈处于无意识状态的观念,以及还没被有意识的心灵所理解的观念,我们能提出令人信服的证据来表明,本能也可以无意识地发生作用,甚至起到一种最终会深入到意识里来的作用。受到压抑的一切必定是无意识的,但是,首先我们得声明,受到压抑的事物并没有构成全部的无意识。无意识具有更大的范围:被压抑的事物只是无意识的一部分。

我们打算如何获得关于无意识的知识呢?当然只有使它成为有意识的,在它转化为有意识的东西之后,我们才能理解它。这种转化的可能性是精神分析研究中一件每天都能经验到的事情。为了实现这种转化,就必须使被分析者克服某种抵抗,就像早先把这种材料置于压抑之下,使之无法成为有意识的那种情况是完全一样的。

一 无意识概念的合理性

  由于我们假设在心理上存在着一个无意识系统,由于把这个假设用于科学研究的目的,我们的辩解就在许多方面受到人们的质疑。对此我们可以做出回答,我们关于存在着无意识的假设是必要的和合理的,我们有多方面的证据来证明无意识的存在。说它是必要的,是因为有意识的资料非常不完善;在健康的人和有病的人身上,心理活动的进行只能用预测其他活动的方法来解释,意识并没有提出关于这些活动的任何证据来。这些活动不仅包括健康人的行为倒错和梦,还包括病人所表现出来的某种心理症状或强迫观念:我们最熟悉的日常经验突然把我们引导到这些观念上来,而我们对这些观念的根源却一无所知,引导到我们不知道如何才能达到的心理活动的结果上来。假如我们坚持这一主张,即在我们内部形成的每一种心理活动必定都能被有意识地经验到,那么,所有这些有意识的活动就是毫无联系的,不可理解的;另一方面,假如我们对我们所推论的无意识活动进行内推,就能证明它们是有联系的。但是,获得意义和联系是一个完全合理的动机,可以使我们顺利地超越直接经验的限制。此后,当这个关于无意识的假设帮助我们构成了一种非常成功的实际方法时,当我们用这个方法就能对意识过程施加一种有用的影响时,这个成功将无可辩驳地证明我们所假设的无意识的存在。我们只好采纳这个观点,即主张一切在心理中进行的活动都必定被意识所知道,这是既站不住脚,又自以为是的。

  我们可以更深入一步,为了支持存在着一种无意识心理状态的主张,我们断言,意识在任何一定的时刻只包含少量的内容,这样,我们中的大部分人称之为有意识知识的东西就一定会在任何情况下,相当长时期地存在于潜伏条件下,也就是处在无意识条件下,和不为心理所知的条件下。当我们考虑到所有潜在的记忆时,我们完全无法理解,无意识的存在是怎样被否认的呢。于是我们就遇到了这个反对意见,即不能把这些潜在的回忆描述为心理过程。

  对此我们所做的明确答复就应该是,一个潜在的记忆,反过来说,就显然是心理过程的一种残留物。但是,更重要的是,我们自己的心理上要明白,这个反对意见是建立在对意识和心理的鉴别基础上的—一它确实并没有得到明确的说明,但却被认为是不证自明的。这种鉴别作用既是一种预期理由,也就是用未经证明的假设来论证,是否一切心理的东西也必定都是有意识的,这也是一个习惯看法问题,一个名称问题。当然,这后一种情况并不比其他习惯看法更容易被驳倒。剩下的唯一的问题是,是否能证明它是如此有用,以至于我们必须采用之。对此我们的回答是,习惯上把心理的东西都看作是有意识的,这是完全不切实际的。它把一切心理上的连续性都割裂开来了,使我们陷入到心身平行论的无法解决的困境中,它易于受到人们的指责,认为它毫无明显根据地过高估价了意识所起的作用,最后,它没有在其他地方给我们提出任何补偿就过早地从心理学研究领域中退却下来了。

  不管怎么说,把心理生活的潜在状态(它的存在是不容置疑的)看作是无意识的心理状态,还是看作物理状态,这个问题显然有变成一场文字战的危险。因此,我们认为应该突出强调我们所明确熟知的这些可以争论的状态的实质。目前,就其物理特点而言,我们是完全无法获得的,没有任何生理学的概念或化学的过程能给我们提供关于其实质的观念。另一方面,我们也确切地知道,它们和有意识的心理过程有着大量的联系;用一定的操作方法就可以使它转变为意识过程或被意识过程所取代,我们用来描述有意识心理活动的一切范畴,例如,观念,目的,解决方法等都可以应用于此。的确,这些潜在状态中有许多状态,我们只好认为,它们不同于意识状态的唯一的要点恰恰就在于它们不是有意识的。我们将毫不犹豫地把它们看作是心理学研究的对象,把它们和有意识的心理活动最密切地联系起来。

  对潜在心理过程的心理性质的顽固否认可以用这种情况来说明,大多数的这种现象一直不是精神分析的研究对象。任何一个对病理学事实一无所知的人,任何一个把正常人所犯的错误看作是非本质属性的人,任何一个满足于把梦看作是一种空谈的陈旧观念的人,只要无需顾及更多的意识心理学的问题,就能消除关于无意识心理活动的假设。正如所发生的那样,催眠的实验,特别是催眠后暗示,甚至在精神分析的时代之前就已明确地证实了无意识心理的存在及其操作方式。

  此外,关于无意识的假设,在更多的方面都是一个完全合理的假设,因为在做出这个假设时,我们并没有违反我们的习俗和已被接受的思维方式。通过意识的媒介,我们每个人都只意识到自己的心理状态;另一个人也有意识这个结论是从我们所观察到的他的言语表达和活动中类推出来的,是为了使他的这种行为能为我们所理解而得出的。(假如我们这样说在心理学上可能就更正确了:无需任何深思熟虑我们就能推论出,每一个人都有像我们自己一样的构成方式,因此也具有和我们一样的意识。这种鉴别作用是了解我们自身的一个必要条件。)这个结论——或者这种鉴别作用——以前曾被自我扩展到其他的人类,扩展到动物,植物,无生物和整个世界,只要它和个人的自我有着特别的一致性,就证明是有用的;但是,在增大了自我和非自我之间的裂缝的地方,它就变得更不可靠了。目前,我们已经开始对动物的意识问题产生疑问了;我们不承认植物有意识,我们把假设无生物身上存在着意识归咎于神秘主义。但是,即便如此,原始的鉴别作用的倾向已经经受住了批评——意即,当非自我是我们的同伴时——那个关于他有意识的假设就依赖于一种推理,而不能像肯定我自己的意识那样对它直接地加以确定。

  现在精神分析所要求的不过是把这种推理方法应用于我们自己——这确实是一种我们实际上还没有尝试过的做法。假如我们想这样做的话,我们就必须说,我在自身所注意到的,不知道怎样和我的其他心理生活联系起来的一切活动和表现也一定会在别人身上存在,而且可以用那个人的心理活动来解释。再者,经验表明,我们非常了解如何解释别人身上(即如何形成其心理联系)的那些同样的活动,我们拒绝承认那些活动受我们自身的心理条件约束。有些特殊的障碍物显然使我们的研究偏离了对我们自身的探讨,干扰了我们获得关于我们自己的真正的知识。

  现在这个尽管有内部的反对,却适用于自身的推理方法,并未导致我们发现无意识,而是在逻辑上导致了这个假设,这就是在我自己身上把我所知道的意识都统一起来的另一个第二种意识。但是,在这一点上批评可以公正地做出某些评论。首先,有意识的人本身一无所知的一种意识和另一个人的意识是大相径庭的,值得怀疑的是,这种缺乏最重要特点的意识,正如它所表现的那样,是否值得我们做进一步的讨论。那些对在心理上存在着一个无意识系统的假设有异议的人对于接受在那里有一种无意识的意识将会感到不满意。第二,分析表明,我们所推论的个人的潜在心理过程享有很大程度的独立性,就好像每一个人都和另一个人毫无联系一样,我们也对别人一无所知,我们相互之间也都一无所知。第三,——这是一切争议里最激烈的——分析研究认为,在这些潜在过程中有些过程具有和我们似乎毫不相容的特点或特性,甚至令人无法置信,这些特性竟然和我们所熟悉的意识的属性截然相反。这就证明我们的看法是正确的,我们把关于我们自身的推论加以改变,并且认为所证明的不是我们有第二种意识,而是有一个不具备意识性质的心理活动的操纵者。另外,拒绝把下意识一词看作是不妥当的和骗人的也将是正确的。我们已经熟知的双重良心(意识的分裂)并没有提出什么可以反对我们观点的东西。可以把它们最精确地描述为心理活动分裂成两级的情况,就是说,一个意识让这两组中的任何一组活动轮流地处在它的位置上。

  在精神分析中,我们除了宣布心理过程本身是无意识的,并且用意识对它们的知觉与通过感官对外部世界的知觉相比较之外,别无它法;我们甚至希望从这种比较中获得新的知识。精神分析关于无意识心理活动的假设在我们看来,一方面是对原始的泛灵论思想的一种发展,泛灵论把我们自己的意识反映在我们周围的一切事物上;另一方面,又似乎是从康德开始的对我们论外部知觉的看法加以纠正的一种发展。正如康德告诫我们不要忽视这个事实一样,即我们的知觉是受主观条件制约的,一定不要认为它和我们所觉察到的,但并没有被真正了解的现象是一致的,因此,精神分析告诉我们一定不要用有意识的知觉来取代作为其研究对象的无意识的心理过程。心理现象也和物理现象一样,事实上不一定像我们所看到的那样。但是,我们满意地发现,对内部知觉的纠正并不象纠正外部知觉那么困难——内部知觉的对象并不比外部世界更令人难以真实地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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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无意识一词的不同意义;局部解剖外观

  在做出进一步的探讨之前,让我们首先注意这个虽然不太方便,但却很重要的事实,即无意识只是心理的一个属性,仅仅描述它的特征是根本不行的。有些心理活动虽然有种种多变的价值,但也同样具有成为无意识的特点。无意识一方面构成了只是潜伏的,暂时无意识的过程,但和意识过程并非毫无相似之处,另一方面,诸如此类的受到压抑的过程,如果进入到意识中来,就一定会和其他有意识的心理过程形成最鲜明的对照。假如从现在开始,在描述各种心理活动的时候,我们就注意一下它们是有意识的还是无意识的,而且在对它们进行分类和形成联系时,只要探讨一下它们属于什么样的本能和目的,了解一下它们是怎样组成的,附加在哪一个心理系统里,就会消除一切误解。但是,由于种种理由,这条路是行不通的,因此,我们无法逃脱人们对这种模棱两可的非难,我们在使用意识和无意识这两个词的时候,有时候是在描述意义上,有时是在系统意义上,当我们在系统的意义上使用它时,就表示它包含在某一特殊系统里,并具有一定的特点。通过把某些和意识无关的任意选定的名称应用于已确认的心理系统,我们仍然试图避免由此而造成的困难。只是我们首先得证明我们据以区分这些系统的这个原则是正确的,我们不应该忽略意识的问题,因为它形成了我们一切研究的分水岭。或许我们可以从这个建议里寻求某些帮助,即当我们在系统的意义上使用这两个词时,我们可以在书写上用Cs这个缩略词代替意识,用Ucs代替无意识。

为了论述它们积极的方面,我们现在根据精神分析的发现,主张一个心理活动同时要经历两个阶段,在这两个阶段之间插入了一种检查过程(监察作用)。在第、阶段心理活动是无意识的,且附属于无意识系统;如果在监察作用的检查下,这种活动受到拒绝,它就不能进入到第二阶段,即受到了压抑,并且必须保留为无意识的。但是,假如它通过,这种检查,就开始了它的第二阶段,从此便属于第二系统了,我们将称之为意识。但是,它所附属的这个事实并没有明确地确定它和意识的关系。它还不是有意识的,但是,根据J·布洛伊尔的看法,这种活动一定能进入意识,也就是说,它现在可以毫无抵抗的,无需任何特定条件的成为意识的对象。在考虑到它能成为有意识的这种能力时,我们把这个无意识系统称为前意识的。假如某一种监察作用也决定着前意识是否能成为有意识的,我们将在前意识系统和意识系统之间做出更明确的划分。就目前来说,先让我们牢牢记住,前意识系统具有意识系统的特点,严厉的监察作用行使着它的使无意识转变为前意识(或意识)的职责。

  由于承认了这些(两种或三种)心理系统的存在,精神分析就从描述性的意识心理学向前迈进了一步,也向它自己提出了一个新的问题和新的内容。直到现在,精神分析和经院的(描述性的)心理学的差别主要是因为它的心理过程的动力学概念;现在我们必须补充一句,精神分析表明现在也开始考虑局部解剖学,开始说明在进行一定的心理操作时,它是在什么系统之内,或在什么系统之间进行它的过程的。这个尝试也为它赢得了浮零分理等的名称。我们将会听到,另一方面的主题可能会对它做出进一步的阐述。

  假如我们想认真地对待这个心理活动的局部解剖学的观点,我们就必须把兴趣指向对此观点产生的一种怀疑。当一种心理活动(让我们先限于一种概念形成活动)从无意识系统转入到意识(或前意识)系统的时候,难道我们准备假设这种转变也要进行新的登记吗?这种登记可以和正在形成中的观念的第二次记录相比较,这个观念处在心理的一个新的位置上,最初的无意识记录继续与它同时存在。或者说,难道我们愿意相信,这种转变存在于包含着同样材料和出现在同一位置的观念状态的变化之中吗?这个问题看起来是很深奥的,但是,假如我们希望在心理上形成一个更确定的局部解剖学概念,一个深维度的概念,那就必须把这个问题提出来。这是一个困难的概念,因为它超出了纯心理学的研究,并涉及到心理结构和解剖的关系。我们知道两者之间存在着这种大致的相关。研究已经提供了无可辩驳的证据,心理活动和大脑的功能有密切的联系,而和其他器官则没有什么联系。大脑的不同部位具有不同的重要功能,及其和身体的特定部位与智力活动的个别关系,这一发现又使我们前进了一步——我们不知道这是何等重大的一步。但是,企图从这些事实里推断出心理过程的位置的每一种尝试,认为观念就贮存在神经细胞里,以及认为兴奋是从神经纤维里通过的每一种努力,就完全失败了。我们认为,任何一种试图确认意识系统——有意识的心理活动—一在大脑皮层的解剖位置,和把无意识过程定位于大脑的皮层下部位的学说,等待着它的将是同样的命运。这里有一个缺漏。在目前来说还无法填补.而且要填补它也不是心理学的任务之一。我们的局部解剖学目前和解剖学毫无关系;但和心理结构的区域有关, 而不管它们在身体内的可能的位置。

  因此,在这一方面我们的研究是不受限制的,可以随心所欲地进行。此外,它的用途还在于提醒我们注意,我们的假设首先只能说明,它有论证的价值。我们认为,这两种可能性的前者—一即一个观念的意识阶段含有对它作新的记录的意思,必须把它定位在其他地方——无疑是比较粗糙的,但也是比较方便的。第二个假设——仅仅涉及意识状态的机能变化的假设一倒更可能是演绎的(aPriori),但较缺乏可塑性,且不易掌握。和第一个假设或局部解剖学的假设有密切联系的是.意识和无意识系统在局部解剖学上分界的假设,也包括一个观念可以同时存在于心理结构的两个方面的可能性——的确,假如它没有受到监察作用的禁止,它就会经常地从一个位置走到另一个位置。而它的第一个位置或记录很可能并没有被放弃。这听起来似乎有点奇怪。但却得到了精神分析实践观察的支持。

  假如我们向一位病人讲述某个被他一度压抑下去的,但我们却在他身上发现了的观念。我们对他的讲述最初并没有使他的心理条件发生变化。首先,它没有改变这种压抑,也没有消除其影响,而或许可以像这个事实所期望的那样,以前的无意识观念现在变成了有意识的。相反,我们首先获得的将是重新拒绝这个被压抑的观念。但是,在这一点上,这个病人实际上是在其心理结构的两个不同的地方具有这两种形式的同一观念:首先,他对我们传达给他的这个观念的听觉印象具有意识的记忆,其次,与此相伴随,他还具有——如我们所确切知道的——以其较早的形式存在于他身上的它的实际经验的无意识记忆。实际上直到克服了抵抗之后,意识的观念和无意识的记忆痕迹联系起来的时候,才算解除了压抑。只有通过把无意识记忆痕迹本身变成有意识的才是我们所要达到的结果。表面看来。这似乎说明,意识观念和无意识观念是对同一内容所做的不同的,且在局部解剖上各异的记录。但是,一种瞬间的反映表明,传达给病人的信息和他自己受到压抑的记忆的一致性却是显而易见的。听到了某件事和经历了某件事是心理学上两种截然不同的事情,即便两者的内容是相同的。

  因此,就目前来说,我们还不能在已经讨论过的这两种可能性之间做出抉择。或许以后我们将遭到某些因素,它们能使这种平衡有益于此方或彼方。或许我们将发现,我们所探讨的问题,正如我们所阐述的那样,是不可理解的,意识观念和无意识观念之间的区别还有待于另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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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无意识情绪

我们把以前的讨论局限在观念问题上,现在可能产生一个新的问题,对此做出的回答必将有助于阐明我们的理论观点。我们说过,存在着意识观念和无意识观念;但是,是否也有无意识的本能冲动情绪和情感呢?或者说,在这种情况下难道这样的结构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吗?

  我的确赞同这个看法,即意识和无意识的对立并不适用于本能。一个本能决不是意识的研究对象—一只有代表本能的观念才是意识的研究对象。甚至在无意识里,它也只能用观念来代表。假如本能不把自己依附于某一个观念,或者使自己表现出某种感情状态,我们就会对它一无所知。虽然我们谈的确实是一种无意识或一种受压抑的本能冲动,这只是一种绝无妨害的措辞上的不严谨而已。我们只能把一种本能冲动说成是无意识的概念形成的表现,因为我们还没有对它进行研究。

  我们期望获得对这个关于无意识情感、情绪和同样容易产生的感情问题的回答。情绪的实质当然是我们应该感觉到的,就是说情绪应该进入意识。因此,让情绪、情感和感情成为无意识的是完全不可能的。但是,在精神分析的实践中,我们已习惯于谈论无意识的爱、恨、愤怒等,并且发现,甚至要避免这种奇怪的结合,即无意识的犯罪意识,或一种自相矛盾的无意识焦虑也是不可能的。难道在使用这些术语时比谈论无意识本能时具有更多的意义吗?

  这两种情况确实并不完全一样。首先,一种情感或情绪虽然可能被感受到了,但却被人们误解了。由于对它的适当表现形式的压抑,它就被迫和另一个观念联系起来,现在则被意识解释为是另一种观念的表现。假如我们恢复它的真实的联系,我们往往会把最初的感情称为无意识的,虽然这种感情从来不是无意识的,但它的概念形成的表现则受到过压抑。不管怎么说,把这些术语用作无意识的感情和情绪却由于压抑的缘故,而和本能冲动的量的因素所经历的命运有关。我们知道一种感情容易发生三种不同的变化:不论是全部地还是部分地按原样保留下来;还是转变成一种性质不同的情感的负荷,首先是转变成一种焦虑;或者受到压抑,即完全阻碍了它的发展(这些可能发生的事或许在梦的运作的技巧里进行研究甚至比在神经症里研究更容易些)。我们也知道,阻止感情的发展是压抑的真正目的,假如这个目的尚未达到,它的工作就不会停止。在压抑已经成功地阻止了一种感情的发展时,我们就把无意识一词用于那些我们进行压抑工作时所恢复的情感。因此,不容否认,使用这些术语是符合逻辑的;但是,把无意识的感情和无意识的观念相比较,就会揭示这个很有意义的差异,即无意识的观念在受到压抑之后,继续在无意识系统里形成,而在同一个系统里和无意识情感相联系的只有避免进一步发展的一种潜在倾向。因此,严格说来,虽然没有发现这种表达方式有什么错误,但是,在具有无意识观念这个意义上说,并不存在无意识的情感。但是,很有可能在无意识系统里有情感的形成,就像别的形成一样,它会进入到意识里来。全部的差异就在于这个事实,即观念是能量的集中发泄—一主要是记忆痕迹的发泄—一而情感和情绪则和发泄过程相一致,这个过程的最后表现就被看作是情感。在我们关于感情和情绪的目前知识状态下,我们无法更清楚地表述这个差异。

  特别使我们感兴趣的是建立了这个事实,即压抑能够成功地阻止把本能的冲动转变成感情的表现。这就向我们表明,意识系统正常地控制着感情和通往能动性的道路:这就增强了压抑的重要性,因为它向我们表明,后者不仅对某物受到压抑负有责任,而且对阻碍感情的发展和肌肉活动的发动也是负有责任的。反之,我们也可以说,只要意识系统控制着这个的活动和能动性,它的心理条件就可以说是正常的。但是,在控制系统和两个有密切联系的发泄过程的关系中,有一个显而易见的差异。虽然意识系统牢固地形成了对随意能动性的控制、而且常常抵抗神经症的发作,只是在精神病里才被打破了,但是,意识对感情发展的控制并没有牢固地建立起来。即使在正常的生活里我们也能发现,为控制情感而经常发生的斗争在意识和前意识两个系统之间仍在继续着,它们各自划出一定的势力范围,而参战的各派力量则倾向于混合起来。

  作为感情和动力排放道路的意识(前意识)系统的重要性使我们也能理解这种在确定某种疾病的形式时开始起替代观念的作用。感情的发展是能够直接在意识系统里进行的;在这种情况下感情总是具有焦虑的特征,即用一切被压抑的感情来代替它。但是,本能的冲动常常只好等到它在意识系统里发现了一种替代观念时,感情的发展才能从这种有意识的替代中进行下去,这种替代作用的性质决定着感情的质的特征。我们已经说过,在压抑之下感情和它所附属的观念之间有一种区别,于是它们就各自实现各自的目的。从描述的目的看来这是不容置疑的;但是,实际上感情直到和某个新的替代观念建立了联系,而且成功地深入到意识里去的时候才会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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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压抑的局部解剖学和动力学

  迄今为止我们已经从我们的讨论里推测出,压抑主要是一个对观念产生影响的过程,它处在无意识系统和前意识(意识)系统之间的边界上,我们现在可以做出新的尝试来细致地描述这个过程。它一定是一个消除精力发泄的问题;但是问题在于,这种消除是在哪个系统里发生的,精力发泄的消除又属于哪个系统呢?

  在无意识里被压抑的观念能够继续活动,并且一定因此而保留着它的精力发泄。所以被消除掉的一定是别的东西。让我们考虑一下关于压抑本身的情况(后消除作用),因为它能影响前意识的观念,甚至能影响已进入意识的观念。只是在把它从属于前意识系统的(前)意识观念里消除时,压抑才起作用。因此这个观念并没有产生精力发泄,或者从无意识里接受精力发泄,或者保留它以前具有的前意识精力发泄。所以我们就撤除了前意识发泄,而保留了无意识发泄,或者说,用一种无意识的精力发泄代替了前意识的精力发泄。此外,我们还注意到,我们无意之中,可以这么说,把这些反映建立在这个假设的基础之上,即从无意识系统向最靠近它的系统转移不是通过做一个记录,而是通过改变它的状态,改变它的精力发泄而起作用的。这个功能假设在这里轻而易举地确定了局部解剖学的行进路线。

  但是,撤除里比多的这个过程还不足以使我们明白压抑作用的另一个特点。我们还不太清楚,为什么已保留着其精力发泄的观念或已从前意识中接受了精力发泄的观念不能凭借它的精力发泄而重新进入到前意识系统里来。撤除里比多的这个过程因此就得再重复一遍,同样的表现就会没完没了地一再发生,但是结果却不是压抑的作用。同样,刚才讨论的撤除前意识发泄的机制也不能解释这个原始压抑的过程;因为在这里我们必须考虑到,有一个无意识的观念到目前为止尚未收到从前意识里来的精力发泄,因此就不能把它从前意识里夺去。

  所以,我们寻求的是另一个过程,它首先保持着压抑作用,其次能保证它的建立和继续;这另一个过程我们只能在一种反精力发泄的假设里找到。前意识系统就借助于这个反精力发泄而防御着无意识观念的侵入。我们将从临床案例中发现,在前意识系统里建立的这个反精力发泄是怎样表现出来的。正是它代表着一个原始的压抑作用所要求做出的持续努力,而且也保证着它的持久性。这个反精力发泄是原始压抑作用的关键机制:就压抑作用本身(后消除作用)来说,还要撤除另一种前意识精力发泄。很有可能的是,把精力发泄从观念里撤除正是为反精力发泄服务的。

  我们发现,我们已经逐渐把一个第三种观点引入到心理现象的研究里来了—一除了采纳动力学的和局部解剖学的观点之外,我们还采取实际的立场,我们试图从这个立场出发把一定量的兴奋的命运探究到底,来获得至少是相对地获得对它的某些评价。只有给那种研究问题的方式起一个特殊的名字才行,所研究的这些问题正是精神分析研究的最后结果。我提议,当我们成功地对一种心理过程做了全面的、动力学的、局部解剖学的和实际的描述时,我们将称之为心理玄学的表现,我们必须预先说明,在我们目前的知识状况下,我们将只能在某些孤立的方面获得成功。

  让我们做一次尝试性的努力对我们所熟悉的三种移情神经症的压抑过程做一种心理玄学的描述。在此,我们可以用里比多一词来代替精力发泄,因为正如我们所知道的,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所要解决的是性冲动的命运问题。

  在焦虑性歇斯底里症里,该过程的最初阶段常常被人们所忽视,或许确实被忽略了;不过,经过仔细的观察,就能把它清晰地辨别出来。它存在于被试者看来并不知道他害怕的是什么样的焦虑。我们必须假设,目前在无意识里有一些爱的冲动要求转移到前意识系统里;但是前意识的精力发泄却畏缩不前,表现出试图逃避开,被拒绝的那个观念的无意识的里比多发泄以焦虑的形式被排放出来。因此,在重复这一过程时,第一步就是要控制焦虑的这种令人痛苦的发展。这个短暂的精力发泄附属于一个替代观念,这个替代观念一方面依靠联想作用和被拒绝的观念联想起来,另一方面,由于它远离那个观念(位移替代)而逃避了压抑,它容许对仍然无法控制的焦虑的爆发做一种文饰。这个替代的观念现在为意识(前意识)系统起一种反精力发泄的作用,保证使该系统阻止被压抑的观念进入到意识里来;另一方面,它又是,或者看起来似乎是,引起那种现在更无法控制的焦虑情感的可能爆发和排放出来的关键之点。临床观察表明.例如当一个儿童患有动物恐怖症时,他在两种情况下感到焦虑:首先,当被压抑的爱的冲动得到加强时,其次,当这个儿童看到他所害怕的动物时。替代的观念一方面起到从无意识系统传向意识系统的传导者的作用,另一方面又作为解除焦虑的一个独立的根源。对意识系统方面扩大的控制通常是靠一种倾向表现出来的,这种倾向使替代的观念更容易随着时间的流逝而以第二种方式,而非第一种方式产生出来。或许这个儿童用行为表明,好像他对动物的害怕是真正的害怕。这种对动物的恐惧来源于无意识本能,事实证明即使对意识系统施加一切的影响,也是很顽固的和无节制的,因而显示出它是起源于无意识系统的。

  因此,在焦虑性歇斯底里症的第二个阶段,来自意识系统的反精力发泄已指向替代形成。不久这个同样的机制将被应用于一个新的方向。压抑过程,正如我们所知道的那样,还没有停止,而且找到了一个新的任务,即抑制由替代发出的焦虑所爆发。这是以下列方式发生的:在替代观念附近的一切联想作用有一种特殊强度的精力发泄,因此联想可以表现出一种高度的兴奋感受性,在这个保护结构各方面的兴奋由于和替代观念的联系,就一定会使焦虑稍微得到一点发展,因此这个发展就可以作为一个信号,借助于精力发泄方面的一种新的逃避来抑制焦虑的进一步发展。这个敏感的和警惕的反精力发泄越是在它所害怕的替代观念周围进一步扩展,这个用来使替代观念孤立出来,并保护它免受新的兴奋刺激的机制就越能更确切地发挥作用。自然这些预防措施只是用来防止兴奋通过知觉接近来自外部的替代观念,而决不防御本能的兴奋,这种兴奋是比它和被压抑的观念的联系中遇到替代观念的。因此只有当代用品成功地接收了被压抑的那些东西的表现时,它们才开始起作用,但它们所起的作用是绝不可能完全有把握的。随着本能兴奋的每一次增加,替代观念周围的保护层就必须稍稍向外转移一点。在其他神经症里以类似的方式产生的全部结构就被称为一种恐怖症。我们据以辨认出焦虑性歇斯底里症的回避,节制和禁止是替代观念从有意识的精力发泄中逃避开的表现。纵观整个过程,我们可以说,第三个阶段重复并扩展了第二个阶段的工作。意识系统现在用它周围的联想作用的一种反精力发泄来保护自己免受替代观念的激活,就像以前该系统用替代观念的精力发泄来防止被压抑的观念出现一样。替代的形成借助于取代作用已经开始它的进程了。我们也必须补充一句,意识系统以前只有很少的一点能被压抑的本能冲动所突破,这一点就是替代的观念。但是,恐怖症的整个保护结构最终是和突出这种无意识的影响相一致的。再者,我们可以强调这个有趣的观点,即用如此行事的整个保护机制就可以把威胁从本能里抛出去。自我的表现说明,它就好像产生焦虑的危险一样,不是来自本能方向的威胁,而是来自知觉方向的威胁:这就迫使知觉做出反应,以试图用具有恐怖症的回避特点来避免这种外部的危险。在这个过程中,压抑作用获得了特别的成功:焦虑的排放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控制,但却是以大量地牺牲个人的自由为代价的。一般说来试图逃避本能的要求是没有用的,依靠一种恐怖症来逃避的结果也是不能令人满意的。

  我们认为属于焦虑性神经症的许多情况也同样适用于另外两种神经症,这样我们就可以把我们的讨论限制在这些疾病的差异点上和反精力发泄所起的作用上。在转变性歇斯底里症里被压抑的观念的本能的精力发泄转变为该症状所必须的神经支配。无意识观念通过这个出口向神经支配排放它的精力发泄究竟有多远,它在什么情况下排放,才能放松它对意识系统的压力——这些问题和其他类似的问题最好留给对歇斯底里症的专门研究去解决吧。在转变性歇斯底里症里反精力发地在意识(前意识)系统里所起的作用是很明显的,而且在症状形成中表现出来。正是这个反精力发泄决定着全部精力发泄可能集中在本能表现的哪一部分上。如此选择出来的那一部分,为了形成一个症状,就要实现这个表达本能冲动之目的的条件,而这个条件和意识系统的保护性的或惩罚性的努力是一样的。这样它就达到了精力过度发泄,并且像焦虑性歇斯底里症的替代观念一样从两个方面都保存着。从这个事实里我们可以立即得出结论,在意识系统所施加的压抑下能量消耗无需和该症状的能量集中发泄相当;因为压抑的力量是用反精力发泄来衡量的,而该症状则不仅得到这种反精力发泄的支持,而且得到和它混杂在一块的来自无意识系统的本能精力发泄的支持。

  关于强迫性神经症,我们只需要给前一篇论文所做的观察补充一点,在这里意识系统的反精力发泄具有最引人注目的突出的地位。正是这种突出的地位,曾以反应形成的方式产生了第一次压抑,后来也正是这一点被压抑的观念把它突破了。我们可以为这个假设安排一个位置,这个假设是,假如压抑工作在焦虑性歇斯底里症和在强迫性神经症里远不如在转变性歇斯底里症里那么成功,那是因为反精力发泄如此强大,而所有的发泄途径不足所致。

五  无意识系统的独到特点

  当我们观察到在一个系统里(无意识系统里)的过程往往显示出在它以上的系统里所不复遇到的特点时,我们在心理内部的两个系统之间所做的划分就获得了新的意义。

  无意识系统的核心是由本能的表现组成的,它的目的是排放精力发泄;就是说,它们是一些愿望冲动。这些本能的冲动是相互协调的,是同时独立存在的,并且免除了相互之间的矛盾。当其目的在我们看来是互不相容的两种愿望同时都很活跃时,这两个冲动并不相互转移或消除,而是联合起来形成一个中介的目的,一种调和。

  在这个系统里没有否定,没有怀疑,也没有不同程度的肯定;所有这些都是由存在于无意识和前意识之间的监察作用的工作引入的。否则,在一个高水平上是对压抑作用的一种替代。在无意识里只有或多或少地得到强烈发泄的一些内容。

  在这个系统里精力发泄的强度比在另一个系统里具有更大程度的变动性。通过移置过程一个观念就把它的全部精力发泄都交给了另一个观念;通过凝缩过程,它就可以使用其他几个观念的全部精力发泄。我曾提议把这两个过程看作是心理上的所谓“主要过程”的显著标志。在前意识系统里次要过程起支配作用;而主要过程在和属于前意识系统的那些成分的联系中则按照常规来进行活动,这看起来是很滑稽的和令人发笑的。

  无意识系统的这些过程是不受时间限制的;就是说,它们不是暂时性的,是不随时间的推移而变化的,事实上它们和时间也毫无关系的。而意识系统的工作则和时间有密切联系。

  无意识过程也和现实几乎没有什么联系。它们受快乐原则的支配;它们的命运只依赖于它们的力量的强度,依赖于它们和被快乐与痛苦所支配的一致性。

  现在让我们总结一下:免除相互间的矛盾,主要过程(精力发泄的能动性),无时间限制,对外部现实的心理替代作用——这些就是我们期望能在属于无意识系统的过程里发现的那些特点。

  无意识过程只能在做梦和神经症的病例中才能被我们观察到;就是说,当较高级的前意识系统的过程在某一低级过程(压抑过程)里回复到早期阶段时才能观察到。在独立的情况下是认不出来的,也是不可能存在的,因为无意识系统处在被前意识系统掩盖下的一个非常早期的阶段;而前意识系统控制着通往无意识和能动性之通路的方法。无意识系统的发泄方法是借助于引起感情发展的物理的神经支配,但是,正如我们所看到的那样,即便是这条通路也受到前意识系统的争夺。若听任它自行其事,那么无意识系统在正常情况下,除了那些已经组织成为条件反射的东西之外,不能产生任何有目的的肌肉活动。

  为了掌握以上所描述的无意识系统之特点的全部意义,我们就必须把它们和前意识系统的特点做一个对比。但这样做会使我们离题太远,因此,我提议,我们应该再次暂停一下,直到我们讨论高级系统时再进行两者间的比较;只是那些最重要之点需要在这个阶段提一下。

  前意识系统的过程,不管它们已经是有意识的还是能够成为有意识的,都对被发泄的观念趋向于发泄的倾向有一种抑制作用。当一个过程从一个观念向另一个观念移动时,第一个观念保留着它的一部分精力发泄,只有一小部分进行了移置。移置作用和凝缩作用在主要过程结束之后就被排斥在外,或者受到极大的限制。这种情况使布洛伊尔做出假设,认为在心理生活中存在着两个不同的能量发泄阶段;在一个阶段里能量受到极大限制,而在另一个阶段里能量自由移动,并且向外发泄。我认为这种区别代表着我们已经掌握的到目前为止对神经能量的实质的最深刻的了解。我看不出我们怎么能够逃避这样一个结论。心理玄学的出现最急切地要求对此做出进一步的讨论,虽然这样做或许仍然是一种过于大胆的行动。

  再者,移交给前意识系统还有一个使不同的概念形成的内容能够进行交流的任务,这样它们才能相互影响,才能使它们在一定的时间内建立起监察作用,建立起检验现实与现实原则的机构。意识的记忆似乎也完全依赖于前意识,应当把它从记忆痕迹里明显地区分出来,而无意识的经验就固定在记忆痕迹里:它可能和做一个专门的记录是一致的——我们曾试图用这个概念来解释意识和无意识观念的关系,但现在我们已经把它放弃了。在这种联系中我们也将找到一些方法来结束我们在给这些高级系统命名时的不确定性,目前我们是含糊地有时候称之为前意识,有时候称之为意识。

  在这里也应该告诫诸位,不要对我们已经揭示的关于把各种心理活动归结到两个不同的系统里的做法急于做出一个概括。我们所描述的是表现在成年人身上的那种事态,无意识系统在严格的意义上说来只是作为高级组织的一个开始阶段而起作用的。这个系统随着个体的发展会获得一定的内容和联系,它在动物身上也具有一定的意义—一如果依据这些论点就不可能从我们的描述中推断出任何结论;必须对它们进行分门别类的研究。此外,我们必须准备在人类身上发现可能存在的病理情况,在这些情况下这两个系统会改变,甚至转换其内容和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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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两个系统之间的交流

  假如你认为无意识处于静止状态,而心理的全部工作都是由前意识来做的,认为无意识只是一个已经完成了使命的、退化了的器官,是进行过程的一种残渣的话,那就大错而特错了;如果你假设这两个系统之间的交流只限于压抑活动,前意识把一切干扰它的东西都投入无意识的深渊的话,也同样是错误的。相反,无意识是活生生的,是能够发展的.它和前意识有许多其它方面的联系,其中就有合作的关系。总之,我们必须承认,无意识在它的所谓派生物里继续活动着,是易受生命影响的,永远对前意识起作用的,甚至能受到该系统的影响。

  对无意识的派生物的研究将使我们把一个心理系统从另一个系统中清楚地区分开来的愿望完全落空。这种情况当然会引起人们对我们的研究结果的不满,还可能被用来对我们划分这两组心理过程的方式的价值提出疑问。但是,我们的回答是,除了想把观察结果变成一种理论之外,我们没有别的目的,我们不承认这样做会使我们获得什么好处,我们最初的意图是想使一个理论用它的简洁性给人们留下良好的印象,这一切都进展得一帆风顺。只要我们发现它们和观察的结果相符,我们就保护它的复杂性,我们将不放弃我们所期望的,最后将被那些非常复杂的东西引导着去认识那种本身虽然简单,但同时却能回答一切现实的复杂问题的状态。

  在无意识本能冲动的派生物当中,它们的特性我们刚才已经描述过了,有些派生物本身就兼备着相反的特性。一方面它们是高度组织化的,是排除了自我矛盾的,它们能利用从意识系统里获得的一切,并且很难被我们的日常判断从那个系统的形成中区分出来。另一方面它们又是无意识的,而且不可能成为有意识的。因此,根据它们的性质,它们应当属干前意识系统,但实际上却属于无意识系统。它们的起源对于它们将经受的命运来说是具有决定意义的。我们可以把它们和那些混血儿做个比较,虽然混血儿从总体上来看很像白人,但是,由于某个显著的特性而背叛了他们的有色火种的血统,由于这个原因他们就被排除在白人社会之外,享受不到白人的任何权益。正常人和神经症病人的幻想形成就具有这样一种性质,我们已经认识到幻想形成是形成梦和症状的最初阶段,尽管它们具有高度的组织作用,它们却受着压抑,因此无法成为有意识的。它们已接近了意识,只要不受到强烈的精力发泄,它们就不会受到干扰,但是只要超过一定的限度,它们就会被猛推回来。替代的形成也是这样,它们是高度组织化的无意识的派生物;但是,由于某些适当的联系,例如,当它们和前意识的反精力发泄相一致的时候,它们就成功地进入到意识里去了。

  在另一种情况下,当我们更仔细地考察它们借以进入意识的方式时,我们将发现一种能解决在这里出现的些困难的方法。在这一点上看来,和以前的看法做个比较不失为一个好计划,以前的看法是把它们的产生归因于无意识,但却从意识方面表现出来。意识把整个心理过程都归属于前意识的王国。这个前意识的材料有极大一部分起源于无意识,具有无意识派生物的特点,在进入意识之前它受一种监察作用的支配。前意识的另一部分无需任何监察作用就能成为有意识的。在这里我们揭示了一个早期假设的矛盾:从压抑作用的观点来看,我们被迫承认这种对无意识和前意识系统之间的意识来说具有决定意义的监察作用。现在我们就可以说,在前意识和意识之间有一种监察作用。但是,我们最好还是不要把这种复杂性看作是一种困难,但可以假设,从一个系统向紧接其上的另一个系统发生的每一次转变(即向心理组织的高级阶段的每一次进步)在那里都和一种新的监察作用相一致。作为一个必然的结果,我们将不得不放弃继续做出新记录的假设。

  造成所有这些困难的原因是意识,这个直接适用于我们心理过程的唯一特点,决不能用作建立系统的一个标准。除了这种情况之外,即属于意识的东西并非总是在意识里,而是可以暂时地潜伏起来,观察已经表明,许多具有前意识系统之特点的东西并不能成为有意识的;再者,我们将发现,能否进入到意识里去是受一定的注意倾向约束的。因此,意识既和不同的系统有关,又和压抑过程有关。真实的情况是,不仅被压抑的东西和意识毫不相容,而且和支配着我们的自我,和被压抑的东西形成最强烈的功能对立的某些冲动也是不相容的。假如我们试图打开通往心理玄学的心理生活观的通路,我们就必须学会把我们自己从我们的感觉中解放出来,这种感觉只承认能成为有意识的症状是很重要的。

  只要我们仍然坚持这一点,就会发现我们的概括经常有一些例外。前意识的派生物一般说来是在和无意识进行对照的过程中忍受了极大的痛苦之后,才作为替代的形成物和作为症状而进入意识的,虽然经常有许多引起压抑的特点被保留下来。我们发现,有许多前意识的形成物仍然是无意识的,虽然根据它们的性质来判断,我们应该认为它们完全可以成为有意识的。很有可能在这种情况下无意识的较强的吸引力是不可抗拒的。这就导致我们寻找更重要的差异,这种差异不是在意识和前意识之间,而是在前意识和无意识之间。在前意识边界上的监察作用把无意识反击回去。但是它的派生物则能智胜这种监察作用,从而达到一种高度的组织化,并且在前意识里达到一定强度的精力发泄;然而,当这一点被它们所超越时,当它们试图强迫自己进入意识的时候,就被认为是无意识的派生物,从而在意识和前意识之间的新的边界上重新受到了监察作用的压抑。因此,前一种监察作用是抵御无意识本身的,而后一种则抵御它的前意识的派生物。我们可以设想,在个体发展的过程中监察作用又向前迈进了一步。

  在精神分析的治疗中,位于前意识系统和意识系统之间的第二种监察作用的存在已被证明是无可争辩的。我们要求病人自由地产生无意识的派生物,我们要地保证克服监察作用的反对,使前意识的形成物成为意识的,并且通过推翻这种监察作用,我们就为取消第一种监察作用所要实现的压抑作用开辟了道路。对此,我们要补充一句,在前意识和意识之间的这种监察作用的存在告诉我们,成为有意识的不仅是一种知觉活动,而且也可能是一种精力过度发泄.是心理组织里的一种更大的进步。

  让我们把注意力转向无意识和其他系统之间的交流,不要像为了避免忽略最显著的特性那样,带着一种看法去建立任何新的事实。在本能活动的根子里,这些系统以最自由的方式相互交流。在这里有些参与活动的过程就穿过了无意识,就像穿过一个预备阶段一样,达到了意识的最高级的心理发展,而有些过程则作为无意识的而保留下来了。但是,无意识也受发源于外部知觉的经验的影响。在正常情况下从知觉到无意识的全部通路都是敞开的,只有那些通往无意识之外的道路才被压抑作用所堵塞。

  显而易见,一个人的无意识能对另一个人的无意识产生影响,而对意识则丝毫也没有影响,对此我们应该做更细致的研究,特别是当我们为了发现是否可以把前意识活动作为一个产生这种影响的因素而排除在外时,就更是如此;但是,为了描述的目的,这个事实则是无可争辩的。

  前意识(或意识)系统的内容部分地是从本能的生活中(通过无意识的中介)而获得的,部分地是从知觉中获得的。令人怀疑的是,该系统的这些过程究竟对无意识所施加的直接影响有多大;病理学情况的考察常常揭示,它有一种几乎令人难以置信的独立性,对于施加在无意识部分的影响缺乏敏感性。他们的倾向性的完全发散,两个系统的完全分裂,是疾病的一个普遍特点。但是精神分析的治疗是建立在意识对无意识的影响基础上的,它无论如何都已表明,这样做虽然很吃力,但并不是不可能的。正如我们说过的那样,作为两个系统之间媒介物的无意识的派生物开辟了通往实现这种影响的道路。但是,我们完全可以假设,在无意识里自动发生的来自意识方面的变化是一个困难的和缓慢的过程。

  即使当无意识冲动容易受到非常强烈的压抑时,前意识和无意识冲动之间的合作也可以建立起来,假如情境容许无意识冲动和那些控制无意识的倾向之一协调一致的话。压抑作用便由此而被消除了,因此我们认为,被压抑的活动是自我发出的一种强化。就单纯的一个群集而言,无意识变成了自我和谐,它采取了和自我协调一致的步骤,其他方面的压抑没有发生任何变化。无意识在这种合作中的作用是清楚明白的;被强化的倾向不顾一切地做出与正常情况不同的表现——它们尽可能取得特别完美的成就,在面临与强迫症类似的那种倾向对立时,它们就表现出一种抵抗。

  无意识的内容可以和心理王国里的原始居群相比较。假如在人类中存在着遗传的心理形成物—一和动物本能类似的某种东西——那么,这些心理形成物就替代了无意识的神经核,后来又增加了在儿童发展期间作为无用的东西而被抛弃的一切,就其实质来说,它不需要和被遗传的东西有什么区别。两个系统的内容之间的明显的和最后的区别一般说来只是在青春期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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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无意识的识别

  只要我们从梦的生活和移情神经症的知识里获得关于无意识的概念,那么,我们对该系统所做的推断就可能在以前的论述里阐述过了。当然我们阐述得还不太多,在某些论点上给人一种模糊和混乱的印象;特别是我们寻求把无意识和我们已经熟悉的东西联系起来,或者在任何标题之下予以分类的可能性白白落空了。对一种被称为自恋精神性神经症本身的疾病的分析能保证向我们提供一些概念,通过这些概念,神秘莫测的无意识就能在我们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内产生一种有形的形象。

  自从亚伯拉罕(Abraham 1908)的一本著作发表以来——该书的忠实的作者把它归因于我的教唆——我们就一直试图在它和那一对由自我及其对象组成的对立物之间的关系基础上来解释克勒配林的早发性痴呆症(布洛伊勒的精神分裂症)。在移情神经症里(焦虑性和转变性歇斯底里症以及强迫性神经症)无法特别突出这些相对立的东西。的确,我们知道。来自客观方面的挫折引起了神经症的产生,神经症包括放弃真实的客体;我们还知道,从真实客体中撤离的里比多首先回转到一个幻想中的客体,然后再回到曾被压抑的(内倾性格)一个客体。但是,对象性发泄一般说来在这类情况下带有根大的能量,对压抑的更细致的考察迫使我们假设,尽管有压抑作用——或者说由于压抑作用的缘故—一对象性发泄存留在无意识系统里。的确,我们把移情能力用于治疗该这些疾病的目的,这种移情能力往往能预料是否有损伤的对象性发泄。

  另一方面,在精神分裂症里我们被迫假设,被撤除的里比多,在受到压抑后并没有寻求一个新的对象,而是退入到自我里去了;就是说,对象作发泄在这里被放弃了,自恋的一种原始的无对象的情况又重新建立起来了。这些病人在移情上的无能——这是就疾病过程所能扩展的程度而言—一以及由此而造成的治疗上的难接近性,对其外部世界特点的否认,它的自我的过度精力发泄的表现,完全是情感淡漠所导致的最后结果——所有这些临床特征似乎都和对象性发泄已被放弃的这个假设完全一致。关于两种心理系统相互之间的关系,所有的观察者都对这个事实感到震惊,即在精神分裂症里,有许多东西是有意识地表现出来的,而在移情神经症里只要依靠精神分析就能证明它们存在干无意识之中。但是,在开始的时候,我们还无法在自我和对象的关系与意识的关系之间建立任何明确的联系。

  以下列出乎意料的方式,我们似乎就能达到我们所寻求的东西。我们观察到,在患精神分裂症的病人当中……特别是在具有指导性的早期阶段——他们有许多言语上的变化,有些变化应该从一个特殊的观点来看待。病人往往特别注意他的表达方式,这些表达方式在他们看来是十分“宝贵的”和“精心阐述”的。但他们的句子结构特别混乱,很难被我们理解,以至于人们往往认为病人的话似乎是无意义的。往往有某种和身体上的器官或神经支配的关系在这些话的内容里居显要地位。这可能和我们观察到的另一种情况有关,观察发现,在可以和歇斯底里症或强迫性神经症的替代形成物相比较的精神分裂症里,替代物和被压抑的材料之间的关系仍然发挥着特殊作用,这使我们对这种形式的神经症感到很惊奇。

  维也纳的维克多·托斯克先生为我的论述提供了一些观察材料,这是他对精神分裂症的早期阶段所做的观察,这些材料的特殊价值在于,病人本人急于要进一步解释他的话。我要举他的两个例子来证明我希望捍卫的论点,我毫不怀疑,每一个观察者都能很容易地拿出许多这种材料。

  托斯克的一个病人,一个和她的情人吵了一架之后被送到诊疗所来的姑娘,抱怨说她的眼睛坏了,扭歪了。关于这一点,她自己的解释是用适当构成的句子对她的情人发出一连串的谴责。她根本无法理解他,他看上去每次都不一样,他是一个伪君子,一个扭歪眼睛的人,他把她的眼睛扭歪了;现在这两只眼睛不再是她的了;她现在是用不同的眼睛来看世界。

  这个病人对她的第一次不可理解的话的说明具有分析的价值,因为这些话包含着和原话相似的东西.原话是以一般容易理解的方式表达出来的;同时这些话也解释了言语形成在精神分裂症里的意义和发生。和托斯克一样,我要在这里强调这一点,和身体上的器官(眼睛)的关系占据了全部思想内容的地位。精神分裂症病人的言语表现出疑病症的特质;它已经变成了器官言语。

  还是这个病人的第二段话是:“她正在教堂里站着的时候,突然感觉到被人猛地一推,她只好改变她的位置,好像有人把她推到一个新的位置,好像她被人推到某一个位置。”

  随后就是用对她的情人的一系列新的谴责来进行分析:“他很普通,他使她也变得普普通通,虽然她实际上很不一般;他通过使她认为他比她优越而使她变得就像他本人一样;现在她已经变得像他一样了,因为她认为,假如这样的话她的情况就会更好些他给他自己的地位一个错误的印象;现在她和他一样了(同一性!),他改变了她的地位。”

  她改变她的位置的动作,托斯克评论说,代表那种歪曲她的地位的观念,代表和她的情人的同一性。我将再次提醒大家注意整个思维序列被那个成分所支配的方式,那个成分就其内容来说是一种身体上的神经支配(或者说,是对它的感觉)。一个歇斯底里症患者会在第一种情况下痉挛地转动她的眼睛,而在第二种情况下就会做出实际的猛推动作,代之以产生推的冲动或受到猛烈推动的感觉;在任何情况下都既不伴随着任何有意识的思想,以后她也无法表达出任何这种思想。

  迄今为止这两种观察材料已经阐明了我们所谓的疑病症语言或器官言语。但是这些观察也说明了一些对我们来说似乎更重要的事情,说明了另一种事态,我们有很多关于这种事态的例子(例如在布洛伊勒、专著里所引证的那些例子),这些事态可以压缩到一定的程式里。在精神分裂症里,言词附属于和用梦的思维创造出梦的想象一样的那个过程。我们把它称为第一心理过程。这些言词受到凝缩,并且依靠取代作用毫无保留地相互转换它们的精力发泄;这个过程可以扩展得如此之远,以至于用某一个词(因为它的多方面的联系特别合适)就能代表整个的思维序列。布洛伊勒、荣格和他们的学生的著作提出了丰富的材料恰好支持了这个观点。

  在我们从诸如此类的印象里得出任何结论之前,让我们进一步考虑精神分裂症和歇斯底里症里的替代观念与强迫性神经症之间的区别——这是一个很不错的划分,确实它还能产生一种非常奇怪的作用。一个我目前正在观察的病人,由于他的面部皮肤上的不健康状况,而使他失去了对一切生活的兴趣。他说他的脸上有些黑疙瘩,有大家都能注意到的深坑。分析表明,他正在他的皮肤上施行阉割情结。起初他毫无顾虑地忙于处理这些黑疙瘩;把它们挤出来给他带来了很大的乐趣,因为正如他说的那样,他这样做时,有些东西喷射出来。但是随后他开始想,在他挤出黑疙瘩的地方就会出现一个黑洞,他最强烈地谴责了自己,“用手不停地乱弄”而永远地毁坏了他的皮肤。挤出黑疙瘩里的东西对他来说显然代替了手淫。因此,由于地的罪孽活动而出现的洞就是女性生殖器,即代替了由于手淫而引起的对阉割的威胁(或代表它的幻想)的满足。这种替代的形成尽管具有疑病症的特征,却也非常类似于一种歇斯底里症的转变;但是,我们有这种感觉,其中一定有什么不同的东西,在歇斯底里症的情况下;甚至在我们能够说出这种不同在什么地方之前,我们也不能相信有这样一种替代的形成。像皮肤上的一个毛孔这么细小的洞很难被歇斯底里症患者作为阴道的象征,他会另外把它和每一种所能想到的,能够围成一个空间的对象进行比较。此外我们应该认识到,这些小洞的多样性会使他不把它们看作是女性生殖器的一种替代物。同样的情况也适用于托斯克几年前给维也纳精神分析学会所报告的一个年轻病人的案例。这个病人在其他方面的表现就好像患有强迫性神经症。他常常花好几个小时来打扮自己等等。但是,这个病例的惊人特征是他能够毫无抵抗地讲出他的抑制的意义。例如在穿他的长统袜时,他受到这个想法的干扰,他必须把编织的线撑开,也就是把洞撑开,每一个洞对他来说就是女性生殖器的孔的象征。这又是一件我们无法相信在一个患有强迫性神经症的病人身上可能发生的情况;一个被R·雷特勒观察到的这类病人(一个患有同样的缠绵于穿袜子的病人)在克服了抵抗之后,发现了这个解释,他的脚象征着阴茎,穿袜子代表一种手淫活动,他不停地把袜子脱下来又穿上,部分地是为了完成手淫的表现,部分地是为了取消这种活动。

  假如我们自问,是什么使这种替代的形成和疑病症的症状具有这种奇怪的特征,我们终于明白了是言语关系对这种事情的支配。在挤出黑疙瘩里的东西和从阴茎里射精之间只有非常细微的类似性,在数之不尽的皮肤小毛孔和阴道之间也极少类似性。但是在前一种情况下,这两个例子里都有一种喷射,而在后一种情况下,这种嘲讽的说法“一个洞就是一个洞”,照字面来看确实是真实的。两者在言词表达上的同一性,不是所标示的对象的相似性支配了这种替代作用。在两者——言词和事情——所不一致的地方,精神分裂症的替代形成不同于移情神经症里的替代形成。

  让我们把这些考虑和在精神分裂症里放弃了对象性发泄这个结论联系起来。我们必须把这个假设改变为,仍然保留着与对象一致的言词观念的发泄。我们容许称之为对象的意识观念的东西,现在可以分成言词观念(言语观念)和事物观念(具体观念);后者存在于精力发泄之中,假如不是对这种事情的直接记忆想象的精力发泄的话,至少也是从这些想象中获得的间接的记忆痕迹的精力发泄。这使我们突然发现,我们现在知道了意识观念和无意识观念的差别是什么。这两者不是像我们假定的那样,对位于心理的不同部位的同一内容的不同记录,也不是同一部位的精力发泄的不同机能状态;而是意识观念包含着具体观念和与它相应的言语观念,而无意识观念只是事物观念本身。无意识系统包括对象的事物性发泄,这是第一种,也是真正的对象性发泄;前意识系统通过把具体观念和与它相应的言词的言语观念联系起来,而引起了这种具体观念的过度精力发泄。正是这种发泄,我们可以假设,在心理上产生了较高级的组织,并使它能用支配着前意识的次要过程来接替主要过程。现在我们要明确地说明,对移情神经症里的被拒绝的观念来说,压抑所拒绝的是什么—一是观念转变成附属于对象的言词。于是,没有转变为言词的那些观念,或尚未得到过度精力发泄的那些心理活动就保存在无意识里,处在一种压抑状态下。

  我可以提请大家注意这个事实,我们很早就有这种认识,它使我们能理解精神分裂症的一个最惊人的特点。发表于1900年的《梦的解析》的最后几篇阐述了这个论点,思维过程,即那些远离知觉的被发泄的心理活动,本身并没有特性,是无意识的,只是在和言词知觉的残迹相联系时,才获得了进入无意识的能量。而言语观念是以和具体观念同样的方式从感知觉里获得的;于是问题就产生了,为什么对象的观念不能通过它们自己的知觉残迹的作用成为有意识的呢。但是思维过程很可能在如此远离知觉的最初残迹的系统里进行,以至于它们不再保存这些残迹的任何特性。这样,思维系统的内容为了成为有意识的,就需要被新的特性所强化。此外,把它们和言词联系起来甚至能把这些特性传递给精力发泄,这样的精力发泄只代表对象的观念之间的关系,对精力发泄来说,没有什么特性能够从知觉本身自然地产生。只有通过言词才能理解的这样的关系就形成了我们的思维过程的一个最重要的部分。我们知道,把它们和言语观念联系起来还不是和实际上成为有意识的观念相一致的,而只是和这种可能性相一致;因此,它的前意识系统的特点,也只能是如此。不过,我们现在注意到,这些讨论已经远离了我们真正的主题,我们发现我们是在讨论关于前意识和意识的问题,我们有充分的理由把这个问题留待以后个别讨论。

  在探讨精神分裂症时,我们确实只涉及到那些似乎是无意识的一般知识所必不可少的东西,人们一定会向我们提出疑问,这里所谓压抑的过程是否和移情神经症里发生的压抑有什么共同之处呢。压抑是在无意识系统和前意识(或意识)系统之间出现的一个过程,它使被压抑的材料无法进入意识,为了使这个公式包含早发性痴呆和自恋性疾病,不管怎么说都必须对它加以改变。但是,自我的企图逃脱和在撤回意识的精力发泄时的表现却保留着一个共同的因素。最浮浅的反应向我们表明了这个逃脱的企图和自我的逃脱在自恋神经症里是怎样彻底地实施的。

  假如在精神分裂症里,这种逃脱是把本能的精力发泄从那些代表对象的无意识观念的论点里撤出来,那么令人奇怪的是,和前意识系统相同的那一部分观念——即与它相应的言语观念—一就应该相反地受到更强烈的精力发泄。我们完全可以期望,作为前意识方面的言语观念将不得不承受压抑的第一次影响,在压抑已经施加到无意识的具体观念之后,言语观念就会完全不容许有精力发泄。解决的方法是,言语观念的发泄不是压抑活动的一部分,而是代表第一次试图康复或痊愈,这个意图如此明显地支配着精神分裂症的临床情况。这些努力意在重新获得失去的对象,很有可能的是,要达到这个目的,他们就必须借助于属于它的言词来打开通往对象的道路;于是他们就不得不用言词来满足自己,而不是用事物来满足。我们的心理活动一般说来向两个相反的方向运动:或者从本能出发穿过无意识系统到达有意识的心理活动,或者在受到外界的刺激时,它穿过意识和前意识系统而直接到达自我及其对象的无意识发泄。这第二条道路一定,姑且不论已经发生了的抑制,还清楚地保留着,在一定的距离内没有什么东西能阻碍神经症重新获得其对象的努力。当我们进行抽象思维时有这样一种危险,我们可能忽视言词与无意识的具体观念的关系,我们必须承认,哲学化的表述和内容已经开始类似于一种不受欢迎的精神分裂症患者的思维方式。另一方面,我们可以通过说明精神分裂症患者对待具体事物时就好像这些事物是抽象的,以此来尝试刻划病人的思维方式的特点。

假如我们已经真正地认识到无意识的实质,已经正确地确定了无意识和前意识观念之间的差异,那么,就可以期望从许多其他观点出发的研究能使我们获得同样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