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希腊哲学家经常讨论的四种主要道德,即正义、智慧、勇敢和节制。 据柏拉图早期的对话记述,苏格拉底曾寻求这几种道德的定义,没得到完善的结果;据《普罗泰戈拉》等篇记述,苏格拉底认为智慧是高一级的道德,人的行为是不是合乎正义,是不是勇敢或节制,都必须由真正的知识“智慧”来判断。 柏拉图在《国家篇》中将这四种道德和当时社会的等级划分联系起来。他认为:智慧只是少数杰出人物即统治者才具有的道德,他们具有管理国家的知识,应该成为统治者;勇敢是那些负有守卫国家责任的武士的道德,武士们以忠诚和勇敢善战为国家服务;节制是从事手工业、农业和商业的一般自由民的道德,这些人只能安于自己所处的地位,服从统治者的统治;正义则是要求这三个等级各自遵守他们固有的道德,各自担负自己的责任,使整个国家和谐一致,不发生冲突。这样的正义国家就是柏拉图的理想国家。柏拉图的这种思想和中国先秦思想家孟子所说的“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思想一样,都是为当时社会的等级制度作辩护的。 亚里士多德在其伦理学著作中也讨论了这几种道德,想为它们寻求定义。他想在两个极端之间求得适当的中道,认为这才是道德。比如,勇敢是怯懦和鲁莽之间的中道,节制是吝啬的浪费之间的中道。他继承了苏格拉底和柏拉图的理性主义传统,认为要达到适当的中道,必须依靠智慧。